青岛汽车进口代理清关公司 贾 先生(客户经理) 电话: 座机:0532-86934316 青岛港专业代理汽车/房车/观光游览车/特种车辆进口清关 虎桥自创立之初一直奉行以客为尊,专注进口精神,为客户提供多元化的物流服务,为每一个客户量身打造*的物流方案以及咨询服务。 汽车进口关税 与其他进口产品不同,汽车的进口税率是按照汽车排量来确定的 1).排气量在4001ml以上,消费税为40%,综合税率为1.4375 2).排气量在3001-4000ml,消费税为25%;综合税率为0.95 3).排气量在2501-3000ml,消费税为12%;综合税率为0.662 4).排气量在2001-2500ml,消费税为9%;综合税率为0.607 5).排气量在2000ml以下,消费税为5%;综合税率为0.539 申请进口汽车产品《自动进口许可证》需提交相应的材料: (1)申请进口汽车用于销售的单位需提交:1)企业营业执照(复印件);2)汽车品牌经销授权证明(公历年度**申请时提交);3)机电产品进口申请表;4)订货合同。 (2)申请进口汽车零部件用于销售的单位需提交:1)企业营业执照(复印件);2)机电产品进口申请表;3)订货合同;4)销售给生产企业或维修企业的,须提供与生产企业或维修企业签订的委托订货协议。 (3)以一般贸易方式申请进口汽车用于自用的单位需提交:1)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证书(复印件);2)机电产品进口申请表;3)订货合同。 (4)以援助、捐赠、赠送等方式申请进口汽车用于自用的单位需提交:1)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证书(复印件);2)机电产品进口申请表;3)相关的援助、捐赠、赠送的证明文件。 (5)申请进口成套散件(含SKD和CKD)、部件总成(系统)用于生产汽车的企业需提交:1)企业营业执照(复印件);2)机电产品进口申请表;3)所生产车型列入的《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》;4)订货合同。 青岛虎桥业务咨询电话:/0532-86934316 贾 先生